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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纪检干部112人被处分;63人履职不力被问责,含厅级2人

2016-09-21 广西头条NEW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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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广西纪委发布重磅消息,与以往发布查办贪腐官员的信息不同,今天发布的是广西纪委自我监督、自查自纠的信息,这条信息透露:两年间,广西共有112名纪检监察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,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5人;共有63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因履职不力被问责,其中厅级领导干部2名。




9月21日,中央纪检监察网刊发广西纪委关于“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”的文章,文章从四个方面表述广西纪委净化队伍,着力打造忠诚、干净、担当队伍的做法和成效。


除广西区党委书记彭清华、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分别约谈各市、县纪委书记、派驻纪检组组长等外,文中还提到以创新方式提升对纪检干部的监督水平,首次将自治区直属企业、高校纪委书记、副书记纳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范围,实现监督全覆盖。


记者注意到,目前广西对纪检干部主要通过9类方式进行监督,分别为:受理信访举报、开展专项检查、及时约谈警示、严肃执纪审查、列席相关会议、严格定期报告等。


对于如何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,文中称用“六项纪律”去衡量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。六项纪律即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。


文中称,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,自治区纪委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50件,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151件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人,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5人

 

广西纪委还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责任追究制度,对发生纪检监察干部重大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的地方、部门和单位,实行“一案双查”,既追究当事人责任,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对不尽责、不敢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,采取组织措施,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;对不敢抓、不敢管,监督责任缺失、监督工作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,坚决予以问责。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,全区共有63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因履职不力被问责,其中厅级领导干部2名




其实,从2014年起,通过广西纪委及广西各市纪委发布的案件通报中就不难看出,广西纪委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,防止“灯下黑”的现象发生。这些已经公布的案件主要有:


广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施锦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


2015年5月21日,广西纪委发布:广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原副主任施锦东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。经查,施锦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巨额财物。给予施锦东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
广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成员、纪检组组长曾爱东(副厅级)涉嫌玩忽职守、受贿被提起公诉


2015年4月,广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党组成员、纪检组组长曾爱东(副厅级)涉嫌严重违纪被查,后被捕并以玩忽职守、受贿4被提起公诉。检方指控:被告人曾爱东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期间,玩忽职守,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,依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;利用其担任英山监狱党委书记、监狱长,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副局长,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、纪检组组长等职务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
 广西区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原组长罗卫国(副厅级)涉嫌受贿罪被查


2014年5月28日,广西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,原任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组长(副厅级)罗卫国,因涉嫌受贿罪被广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。经查,罗卫国在担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纪检组长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帮助多名私营业主在全区各地获得土地整理项目,并多次收受多名私营业主所送的巨额贿赂款物。


广西头条报道  编辑:秋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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